| 友邦產物非自願離職失業給付保險
核准日期及文號
日期:95年12月19日
文號:環產(95)字第277號函備查
96.08.24金管保三字第09602099350號
96.09.10(96)邦保商企字第066號函備查
97.03.31(97)邦保商企字第0204號函備查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發生非自願離職,且符合就業保險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者,本公司自被保險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第十五日起,每月按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月給付金額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按月給付保險金直至下列日期中較早屆至之日止:
一、非自願離職狀態終了之日
。
二、本保險契約所載最高給付期限屆滿之日。
三、被保險人身故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