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
homeAbout UsPersonal InsuranceBusiness InsuranceClaims ServicesLatest NewsContact Us
 
   
 
商品快覽產險e學園Agents / Brokers CornersitemapPublic Info AreaRecommended SitesEnglish
 
 
     
旅遊
 
 
 
 
  首頁> 個人保險 > 旅遊
 
 
 
 
個人汽車與家居

旅遊
中國大陸旅行綜合保險
海外留學生綜合保險
旅行平安保險
航空旅行傷害保險
航空旅行綜合保險

傷害險
 
 
 
  友邦產物海外旅行綜合保險

核准日期及文號
95.11.17(95)央保商企字第117號函備查
96.07.01(96)邦保商企字第011號函備查
96.08.31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09.01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承保範圍
本保險契約之承保範圍,得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就下列各保險同時或分別訂之:
一、旅程取消保險
二、旅程阻礙保險

 
  1. 旅程縮短保險
  2. 旅程更改保險
  3. 探病費用保險
  4. 旅行文件損失保險

三、旅程延誤保險
四、行李損失保險
五、行李延誤費用保險
六、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1. 緊急醫療運送費用保險
  2. 遺體運返費用保險
  3. 子女看護費用保險

七、第三人責任保險
八、海外旅行傷害保險
被保險人依前項各承保項目請求理賠時,應受下列之限制:
一、因同一承保事故所致之旅程縮短損失及旅程更改損失,被保險人僅能擇一請求理賠。
二、因同一承保事故所致之旅程更改損失及旅程延誤損失,被保險人僅能擇一請求理賠。
三、對於同一損失,被保險人不得同時申請行李損失保險與行李延誤費用保險之理賠。

共同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直接或間接因下列事項所致之損失或所負之責任,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一、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二、被政府機關徵用、沒收、扣押或銷毀。
三、被保險人違反任何政府或法規之規定,或任何從事政府或法規禁止之行為。
四、被保險人因從事下列活動發生之意外事故:

  1. 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2. 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五、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六、精神病、神經系統疾病或嗜睡症。
七、被保險人服役或參加軍事行動。
八、非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器具或搭乘非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民用飛行客機者。
九、被保險人從事交通工具測試、現場製造、營建、海上工作﹙如職業潛水、鑽油井等﹚、礦業、空中攝影或爆破工作期間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十、任何以獲得醫療為目的之旅行。
十一、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武裝變亂。但本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十二、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之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特別不保事項:參照保險條款之規定。

個人保險商品預定費用率:本保險之附加費用率為27%。

短期費率表

保費退費係數表
●單次型保障之退費
對於終止契約之保險費,本公司按實際有效之天數計算應繳保險費,並返還已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之差額。但本保險契約成立後,本公司不返還「旅程取消保險」之保險費。
●年度型保障之退費
要保人於投保後要求終止保險契約者,其未滿期的保險費,本公司依全年保費扣除已滿期之保險費後退還之。(已滿期之保險費應按短期費率表計算之)。
本公司依規定終止保險契約時,其未滿期之保險費,按未滿期日數比例退還之。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附加條款
友邦產物海外旅行綜合保險-全年保障型附加條款

保單條款

友邦產物海外旅行綜合保險—家庭保障型附加條款

保單條款

友邦產物海外旅行傷害保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期間雙倍給付附加條款

保單條款

友邦產物海外旅行傷害保險喪葬慰問金附加條款

保單條款

友邦產物海外旅行傷害保險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型附加條款

保單條款

友邦產物海外旅行傷害保險傷害醫療住院日額給付型附加條款

保單條款

友邦產物恐怖主義暨特定地區除外責任批註條款

保單條款

 
 
 

商品簡介

 
保單條款
要保書
 
 
 
 
  產物保險服務由友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友邦產險)提供。友邦產險為美國國際集團成員公司。
美國國際集團版權所有Copyright©1999-2007。更新日期 05/01/2007。網路使用條款 | 個人資料保密措施